《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评价结果,可按规定获得相应政策支持、享受国家职业资格同等待遇。
同时,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调整背景下,自2019年下半年起,我市积极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5家企业获批全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常州技师学院被批准为国家和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试点单位。
为使我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和考核与国家政策导向同步发展,学校于本学期开学初与常州技师学院达成合作协议,相关专业技能考核评价和证书发放将由第三方评价机构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化工专业是首批进行第三方评价认定的专业。6月4日上午,技师学院医药和康养学院副院长朱晓波带领化学专业教师考评员来我校,就化学检验员中级、高级工技能考核实验室和实验设备设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与本科部宗建成书记及专业教师展开了深入探讨。周一平副校长和教务处袁建春副主任就考评合作进行了沟通交流,为后续顺利实施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